免家屬取回供款耗時花錢
將約見積金局促修例工聯會倡強積金設受益人
【本報訊】工聯會建議,「打工仔」用作積穀防饑的強積金,應加設指定受益人。工聯會過去一年收到10多宗查詢,指有家人未足65歲便離世,因沒有受益人,家屬未能直接接管,而要花大量時間、舟車勞頓、填寫文件等,透過遺產承辦處處理強積金供款,有家屬共花去2,000元,才取回身故親人留下的8,000元強積金供款。工聯會要求政府從速修例,他們稍後會約見積金局表達訴求。
工聯會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於3月成功訪問178個業內人士,以財務策劃從業員的專業角度,審視現行強積金制度。結果顯示,儘管強積金自2000年推行以來,至今近8年,但業內人士仍感強積金制度未臻完善。45%受訪者說應該由僱主選3至5個強積金受託人供僱員選擇。74%冀自願供款獲免稅
同時,有74%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向僱員的自願性供款部分,提供額外的稅務優惠,以鼓勵僱員增加供款,其中53%受訪者認為扣稅額應佔工資的5%至10%;亦有61%從業員說現行強積金基金管理費透明度不夠,最多人(32%)認為要披露實際管理費率,其次是資產表現費率(23%)和中介人佣金(11%)。
王國興倡供款僱員自控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指出,近年愈來愈多來自基層的「打工仔」,選擇提早於65歲前一筆過取回供款,拿回內地或到澳門生活,好讓自己離世後,家人可直接取用,避開遺產承辦處的承繼手續。而過去一年,該會收到針對強積金遺產處理的查詢有10幾宗,更有上升趨勢。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促請政府應全面開放計劃,全面實踐「強積金自由行」,讓僱員全面控制自己供款,包括僱主的供款;亦建議強積金中介人的佣金要披露。他表示,短期內會見積金局主席范鴻齡,要
求政府從速修例,讓僱員享有更大自由度及較平的管理費。
【本報訊】強積金關乎退休後打工仔和家人生活保障,但有財務策劃員指若強積金(MPF)供款人在65歲合資格取回供款前逝世,家人辦理遺產承辦動輒要花半年時間,過去一年接10多宗求助,建議在強積金內增加指定受益人以精簡手續。
工聯會屬會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在3月至4月,以問卷訪問178名財務策劃從業員,73%認為需要在強積金計劃內,增加指定受益人。
65歲前逝世 領遺產繁複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指,強積金計劃無指定受益人,過去一年曾接10多個個案,強積金供款人在65歲可取回供款前離世,家人要花近半年辦理遺產承辦。陳指出若強積金供款人是在境外逝世,情況更複雜,以內地為例,要先在當地辦理死亡公證,再到北京加簽,手續需時可能長達8個月。
陳建議可參考信託人壽保險,在強積金計劃增加受益人,承辦時間會縮減至約一個月,以往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亦有受益人項目,應不會帶來龐大行政手續。
調查又發現,74%財務策劃員認為,應為僱員自願性供款提供稅務優惠,當中3成人認為優惠上限為員工工資約10%,認為上限設於5%的則佔兩成受訪者。陳慶生表示,提供合適稅務誘因,能促使僱員作額外供款,加強僱員退休保障,減輕政府在老人醫療和福利的開支。
另外,4成受訪財務策劃員認為,應讓僱員自由選擇受託人,亦有45%認為可由僱主挑選3至5個受託人供僱員選擇;更有61%受訪者認為,目前強積金管理費制度透明度不足。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調查反映在財務策劃人員眼中,強積金計劃自由度和透明度有很大改進空間,會約見積金局反映有關意見。

【新報訊】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六成受訪財策從業員認為,強積金的基金管理費透明度不足,亦有74%覺得政府應為自願供強積金的僱員提供稅務優惠,鼓勵自願供款。調查在3月中展開,共訪問178位從事理財規劃及相關行業的從業員。受訪者中61%認為強積金內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不足,當中32%同意強積金受託人應披露實際管理費率;亦有74%受訪者認同僱員參加強積金自願供款部分,可享有稅務優惠,當中53%受訪者認為僱員可享5%至10%工資供款優惠。有四成半人希望僱主提供3至5個強積金受託人以供選擇,另外只有12%人認為市場上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基本種類足夠。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表示,調查僅發現12%受訪者認為目前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基金種類足夠。顯示隨著本港基金市場日趨成熟,以及市民對基金投資的認識日漸提高,受託人應提供更多基金種類。積金局對外事務部經理徐國全指出,下月30日將會有關於強積金的公聽會,到時將收集市民對強積金的意見。

【商報專訊】記者趙婉嫻報道:強積金實行逾七年,制度仍然諸多掣肘,特別針對打工一族。他們既無權選擇強積金受託人,又規定他們須於65歲後才能取回供款。有專業團體指條例存在漏洞,打工仔若不幸於65歲前身亡,其家屬須提交大量文件證明及手續,「雞碎咁多」的款項隨時需要「一年半載」才能取回。促請強積金管理局盡快修訂條例,全面實踐「強積金自由行」,提升僱員的退稅優惠及增設「指定受益人」項目。
多贊成僱員可選受託人
工聯會聯同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在四月中旬,完成全港首份「財策從業員對現行強積金意見」問卷調查,成功訪問了178名業內人士,採用專業理財的角度審視現行強積金制度並發表意見。發現受訪者普遍認為制度仍未完善,84%受訪者贊成強積金受託人應由僱員選擇,建議僱主挑選數間受託公司,讓僱員自由選擇;74%認為僱員自願性供款部分可享有5%以上的退稅優惠;61%人認為強積金內基金管理費的透明度不足,尤其是實際管理費和中介人佣金部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強積金等同僱員薪金,是他們的血汗錢,應由他們自行選擇。坦言打工仔目前只享有5%退稅優惠,較僱主優惠低達3倍,有偏幫僱主之嫌。建議當局應全面開放計劃,同時引入競爭機制,由僱員自行選擇受託公司,藉此降低管理費用。王又指,自願性供款部分應設稅務優惠,有助僱員提升供款意識,訂定個人退休計劃,又可將款項用於人口老化問題。
建議立法設指定受益人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表示,由於現行強積金制度未有「指定受益人」一欄,若僱員不幸在65歲前過身,其家人領取死者供款時須經由遺產承辦處申請,期間需填寫大量表格及提交文件證明,浪費大量時間和金錢。陳又指,總會在過去一年接到十多宗類似個案,建議局方盡快就「指定受益人」立法,不幸家屬憑死亡證可即時領取款項,以解「燃眉之急」。
而總會設35名理財大使,每周於工聯會轄下機構當值,工作範圍包括協助市民處理財務申請。理財大使黃慧萍表示,曾協助死者家屬申請領取供款,由於死者在大陸過身,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手續更多,文件又須由該省及北京公正處加簽才能生效。黃又稱,幸好死者家屬認識內地相關人員,而且金額只有8千多元,所以1年內已取得款項,惟申請期間的交通及手續費已花了2千多元。

強積金收費過高屢遭詬病,一項調查發現,61%受訪的財務策劃專業人員認同,強積金的基金管理費透明度不足;74%人贊成強積金的僱員自願供款部分,可享有稅務優惠,以鼓勵打工仔自願供款。
是次調查由工聯會屬會「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於今年3月進行,共訪問178名業內人士。調查結果顯示,逾60%認為強積金基金管理費透明度不足的受訪者中,32%人表示需要知道強積金基金的實際管理費比率,11%人指是中介人佣金。
逾7成人盼享稅務優惠
調查又發現,45%受訪者指,應該由僱主提供3個至5個強積金受託人,供僱員選擇。另外,74%贊成強積金僱員自願供款部分,可享有稅務優惠的受訪者中,53%人認為僱員應可享有5%至10%工資供款優惠。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促請政府,全面實施「強積金自由行」,讓僱員可以自行選擇受託人。財務策略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建議強積金受託人,應提供更多基金的種類讓市民選擇。工聯會計劃約見積金局主席范鴻齡,表達意見。 (都市)

【明報專訊】強積金實施超過7 年,不少僱員開始關注強積金計劃是否對自己有利或強積金是否足夠養老。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一項從業員訪問顯示,39%人認為應完全由僱員自行揀選受託人,30%人認為應將提早取回強積金的年齡降至56 歲。工聯會將約見積金局主席范鴻齡反映有關意見。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今年3 月訪問了178 名業內人士,了解業界對強積金計劃的意見。39%受訪者認為應由
僱員自行揀選受託人,45%受訪者認為可由僱主挑選3
至5 個受託人供僱員選擇。 為鼓勵僱員增加自願供款,讓他們退休時有較大保障,74%受訪者同意僱員自願供款部分應享有稅務優惠。
有65%業內人則認為僱員亦可自由選擇提取強積金的年齡,其中三成認為應由現時的65
歲降至56 歲。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王國興表示,該調查反映現時強積金計劃欠缺靈活,僱員在挑選受託人及提取年齡等亦有一
定限制,他認為強積金計劃運作逾7 年,是適當時候考慮開放計劃,讓僱員全面控制自己的供款。
王國興亦指出,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政府向合資格僱員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
元的問題,他認為在通脹上升下,當局亦應提高注資額,方可真正加強僱員保障。

【本報訊】強積金計劃推行逾七年,除管理費高昂遭詬病外,欠缺指定受益人欄目,令身故僱員的家屬飽受舟車勞頓之苦。一項以財務策劃從業員為對象的調查指,七成三受訪者認為需要在計劃內增加指定受益人,免卻家屬在申領遺粒需經遺產承辦處多重手續及浪費時間;七成四認為僱員自願性供款應享有稅務優惠。
工聯會屬會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訪問近一百八十名業內人士,以了解強積金管理人員對計劃的意見。
結果發現,逾八成受訪者認同應由僱員選擇計劃受託人,當中逾半贊成僱主先提供三至五個選擇;六成一認為基金管理費透明度不足,認為需優先披露實際管理費比率;六成五同意應降低享領強積金的年齡,當中三成選擇降至五十五歲。
申領動輒要一年半載
財策總會理事長陳慶生表示,強積金計劃沒有指定受益人一欄,當身故僱員的家屬欲申領有關款項時,需按遺產承辦方法處理,但因為家屬不了解相關手續,申領過程動輒需時數個月,甚至是一年半載,對家屬無疑是多重損失,過去一年便有十多宗類似個案。
他指,若增設指定受益人一欄,家屬只需遞交死亡證即可領取款項,減少麻煩。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稱,強積金計劃有助減低政府支出,若僱員的自願性供款沒有稅務優惠,則「利息都蝕埋」,建議稅務優惠應佔員工工資百分之五至十。
他續指出,今屆立法會主力打擊拖欠強積金,「強積金自由行」應在新一屆立法會才能處理,他期望短期內約見積金局主席范鴻齡,爭取從速修例,引入競爭,以降低管理費。
版面/版頁: 港聞/A27東方日報日期:
版面/版頁:
星島財經/B14星島日報日期:
「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調查結果顯示,強積金雖實施了逾七年,但仍未完善。大部分財策從業員(八成四)認為強積金受託人應該由僱員選擇,七成四認為僱員自願性供款部分應可享稅務優惠,七成三認為強積金計畫內需要增加指定受益人。另外,三成九認為應該完全由僱員選擇,四成五則認為可由僱主挑選三至五個受託人後,再由僱員選擇。該會促請政府全面開放計畫,全面實踐強積金「自由行」。
冀自願供款享稅務優惠
對於僱員供款部分開放予僱員選擇受託人,但僱主供款部分則仍保留讓僱主選擇受託人的建議,該會理事長陳慶生不同意有關建議,他指出,無論是僱員或僱主供款,款項日後都由僱員領取,因此都應由僱員來選擇,加上若分開受託人,行政成本將上升。稅務優惠方面,兩成二認為稅務優惠應佔員工工資約百分之五,三成一認為百分之十,一成認為百分之十五。目前僱員自願性供款部分並無稅務優惠。屬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供款全部都應該退稅,因供款六十五歲才可用,連利息都蝕了。加上強積金可幫助政府減低未來人口老化的支出,具有積極意義。政府亦鼓勵儲蓄養老及積穀防饑,故供款部分免稅是應該的。
簡化受益人程序
強積金計畫目前沒有指定受益人,若持有人於六十五歲前身故,家屬便須按遺產承辦的方法去領取,調查認為,指定受益人可簡化程序,既省時又省費用。因遺產承辦涉及繁複申請手續,還須支付查冊費及影印費等,蠶食可取回的款項。加上雖然法定五周可完成審批,但實例一般需要三至四個月,長則一年半載才可取回款項。

【本報訊】強積金計劃推行逾七年,除管理費高昂及透明度不足遭詬病外,又欠指定受益人欄目。一項以財務策劃從業員為對象的調查指,七成三受訪者認為需在計劃內增加指定受益人,免卻家屬在申領遺粒需經遺產承辦處多重手續及浪費時間;七成四認為僱員自願性供款應享有稅務優惠。
工聯會屬會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訪問近一百八十名業內人士發現,逾八成受訪者認同應由僱員選擇計劃受託人,當中逾半贊成僱主先提供三至五個選擇;六成一認為基金管理費透明度不足,認為需優先披露實際管理費比率;六成五同意應降低享領強積金年齡,當中三成選擇降至五十五歲。
促引競爭降管理費
財策總會理事長陳慶生表示,強積金計劃沒有指定受益人一欄,當身故的僱員家屬欲取有關款項時,需按遺產承辦方法處理,但因家屬不了解相關手續,申領過程動輒需時數月,甚至一年半載,對家屬是多重損失,過去一年便有十多宗類似個案。他指,若增設指定受益人一欄,家屬只需遞交死亡證即可領取款項,減少麻煩。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稱,強積金計劃有助減低政府支出,若僱員的自願性供款沒有稅務優惠,則「利息都蝕埋」,建議稅務優惠應佔員工工資百分之五至十。他續指,今屆立法會主力打擊拖欠強積金,「強積金自由行」應在新一屆立法會才能處理,他期望短期內約見積金局主席范鴻齡,爭取從速修例,引入競爭以降低管理費。

強積金實施七年,但財務策劃從業員對現行強積金制度仍感到未完善,建議政府盡快修例。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於3月成功訪問了178名業內人士,結果發現,有74%受訪者同意強積金內的僱員自願性供款部分,可享有稅務優惠。逾六成受訪者認為,強積金內基金的管理費透明度不足。
該會理事長陳慶生指,僅13%受訪者認為,目前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基金種類足夠,建議受託人應提供更多基金種類供市民選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促請政府全面開放計劃,讓僱員控制自己供款及自行選擇強積金受託公司。他們稍後會約見積金局主席范鴻齡,希望修例,容許僱員自由選擇受託人,以降低管理費。

【本報訊】消委會早前披露,不少強積金項目行政費過高,僱員辛辛苦苦賺的錢,放在受託人的錢袋裡,未能滾存。一項調查發現,四成五的強積金業界人員提出,僱員應有權選擇自己的受託人。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促請當局全面開放強積金計劃,讓僱員自行選擇,從而加強競爭,減低管理費。
工聯會屬下的財務策略專業人員總會在三月期間,以問卷訪問了一百七十八名從事理財規劃及相關行業人士。只有一成三受訪者認為,受託人提供的基金種類足夠;認為僱主應提供三至五個強積金受託人予僱員選擇的,有四成五;六成一受訪者認為,基金管理費的透明度不足;七成四認為,僱員自願性供款的部分,應享有稅務優惠;另外,有五成三受訪者認為,僱員可享有百分之五至十的工資供款優惠
負責調查的財務策略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表示,基金發展日趨成熟,以及市民對基金投資的認識日漸提高,建議受託人提供更多基金種類。王國興提出,僱主和強積金受託人應提供更多基金的種類,讓市民選擇。他透露,稍後會將調查結果,向積金局反映。